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7年度全市外贸目标责任制 和服务贸易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8〕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外贸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11号)和杭州市服务贸易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办法精神,经考核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全市外贸目标责任制和服务贸易综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外贸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一等奖:余杭区政府、西湖区政府、临安区政府 二等奖: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江干区政府,富阳区政府 三等奖: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城区政府、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鼓励奖:萧山区政府、上城区政府 二、服务贸易综合考核结果 一等奖: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西湖区政府,下城区政府 二等奖:江干区政府、富阳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等奖:余杭区政府、上城区政府、萧山区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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